上交所就科创板深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本报记者 毛艺融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上海证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


本报记者 毛艺融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就同步制订的2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表示,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将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市场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关规则。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尽快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能级。

“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标志性改革之一。六年来,54家未盈利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2024年,这54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其中26家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

据悉,《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拟主要从3个方面建立配套机制,一是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二是强化风险揭示,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创成长层建设过程中,将牢牢把握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和科创成长层定位,更好统筹投融资动态平衡,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稳妥有序推进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高效精准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展。

在近年来的审核实践中,还有不少科技型企业提出,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审核机制,便利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做好业务技术、上市计划等敏感信息的管理,减少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上交所按照《科创板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市场意见建议,深化“开门办审核”,将服务市场关口进一步向前延伸,拟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上交所新制订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就此作了安排:明确适用范围、确定审阅流程、加强程序衔接、强化信息披露、加强监督管理。

“发行人可以结合上交所的审阅意见,自行决定是否正式申报。”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是否经过预先审阅,正式申报后上交所都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审核工作,不会降低发行上市审核标准。

此外,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对于企业的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具有一定专业判断能力。

上交所表示,为了落实《科创板意见》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精准识别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机制,通过参考专业机构对前沿科技的研究、专业判断和“真金白银”的投入,帮助投资者更好判断企业科创属性和商业前景,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正在研究制订相关业务规则并将适时发布实施。

(责任编辑:蔡情)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收藏 打赏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

免责声明

本网站(以下简称“本站”)提供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或转载,仅供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承担责任。我们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所有合法权益,但由于互联网内容的开放性,本站无法核实所有资料,请用户自行判断其可靠性。

如您认为本站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675867094@qq.com。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尽快审查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内容)。本站内容均为互联网整理汇编,观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谨慎决策,如发现涉嫌侵权或违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合作联系方式

如有合作或其他相关事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