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2026年度建设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吉林医药学院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3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4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2026年度建设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吉林医药学院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3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4日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05500
采购单位吉林医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2-64560945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凯利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18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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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LX2025027;

2.项目名称: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2026年度建设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4日。

二、变更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评分办法需进行修正,修正内容如下: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分办法前附表

序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25分

设计方案部分:50分

投标报价:15分

其他因素部分: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评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取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5分)

信誉(5分)

根据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评分,优得 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3分)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或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6分)

1、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行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
(一)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

(二)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

注:(1)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
(2)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的业绩加分
(3)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或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
(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工程项目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
3、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
(5)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1分)

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设计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对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4-6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投标文件内附人员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拟投入设计人员在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对勘察设计人员业绩情况进行比较,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4.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50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5分)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5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5分)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5分)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5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进度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保密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5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5分)

合理化建议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5分)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15;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15-偏差率x100xB:

(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15+偏差率x100×B2;

其中A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是投

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

值(0.5分)、B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25分),招标人可依据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B、B2

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优惠条件(5分)

对投标人提出得招标人可接受得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4-5分,良得 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服务承诺(5分)

对投标人提出得招标人可接受得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4-5分,良得 2-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更正为:

序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业绩部分:20分

设计方案部分:50分

投标报价:20分

其他因素部分: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次评标基准价以按照报价文件的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供应商的评标价的最低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面的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20×(最低投标价/有效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4.1

业绩评分标准(20分)

类似项目业绩(3分)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或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6分)

2、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行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
(一)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

(二)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

注:(1)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
(2)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的业绩加分
(3)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或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
(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工程项目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
3、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
(5)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3人及以上得5分;

(2)设计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2人得3分;

(3)设计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1人得1分;

投标文件内附人员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拟投入设计人员在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对勘察设计人员业绩,每个业绩给2分,共6分。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4.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50分)

项目实施方案(2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

(2)设计工作目标;

(3)设计依据;

(4)设计方案;

(5)设计说明;

(6)设计内容;

对以上六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4分,方案有内容不足或缺陷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4分。

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要求无关等情况。以评审小组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2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质量;

(2)设计进度;

(3)保密措施;

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4分,方案有内容不足或缺陷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2分。

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要求无关等情况。以评审小组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6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架构;

(2)岗位职责;

对以上两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3分,方案有内容不足或缺陷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6分。

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要求无关等情况。以评审小组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安全体系方案及合理化建议(8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安全体系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2)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3)安全体系方案;

(4)合理化建议;

对以上四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2分,方案有内容不足或缺陷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要求无关等情况。以评审小组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服务承诺(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成果与实际现场情况的一致性;

(2)突发状况发生时,甲方要求临时增加设计内容的应急措施;

(3)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带来的应急措施;

(4)服务未到承诺时,补救措施或补偿措施;

(5)甲方反馈后持续改进的服务承诺;

对以上五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2分,方案有内容不足或缺陷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要求无关等情况。以评审小组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

2.因本项目评分办法更正,本项目磋商日期由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25日09时30分。

3.其它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内容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吉林医药学院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5号

联 系 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凯利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2995151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299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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