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 margin: 0 auto; text-align: center; } .subtitle { text-align: right; } .Msonormal { padding-left: 20px; } .pIndent { text-indent: 30px } .underLine {} .imageSign { 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 } .tableRight { float: right; } .text { text-align: 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 } .tableBottom { float: right; } 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display: block;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 } .table2 { line-height: 25px; } p { line-height: 30px; }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81-00215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兴投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海发路25-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89.8(%)
评审总得分:92.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为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的食堂提供米面食用油类、蔬菜类、肉类、水产类、干调类、豆制品类、蛋类等,并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结算为准。
服务要求:运输和包装: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人员和专用配送车辆,并建立货物运输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及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用于盛放货物的容器要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装卸过程严防机械损伤。运抵后,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按照需求搬运至各库房。运货费用:送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满足各中心规定的每日送货时间,合同一年一签,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的所有货物品类相应的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货物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予以退货或要求换货,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补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壮、韩秀梅、金会国、刘佳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1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南街137-2号
联系方式:0429-5812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湾悦府4号楼C门市
联系方式:0429-2885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一健
电 话:176042978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250525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兴投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