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批食用药食同源进口商品顺利通关

内容摘要  中新网重庆3月12日电 (张旭)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12日经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快速验放,顺利通关。这是自《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印发以来,重庆企业进口的首批食用

联系电话:400-962-3929

  中新网重庆3月12日电 (张旭)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12日经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快速验放,顺利通关。这是自《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印发以来,重庆企业进口的首批食用药食同源商品,也是中国内陆地区首次落地该项改革试点举措。

3月12日,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关员对首批进口的食用药食同源商品进行现场监管。(重庆海关供图)

  药食同源商品,是指兼具食用与药用双重属性的商品,主要包含丁香、小茴香、黄芪等中药材。以往这些商品只能以中药材名义进口,需要先向药监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申请主体必须为药品企业。

  据悉,《方案》落地后,试点企业只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明确企业进口的中药材为食用,并且符合海关关于进口食品的准入要求,即可顺利通关。

  重庆是“中国火锅之都”。当地制作火锅底料所用原料,有不少来自海外,如来自东南亚的肉豆蔻、丁香、紫苏籽,来自伊朗的藏红花。

  该批藏红花的进口企业负责人介绍说,藏红花等香辛料是重庆火锅底料等特色食品提味增香的关键原料。该企业正在对接海外优质资源,计划扩大小茴香、肉豆蔻等香辛料进口。

  “便利化不等于放松监管。”渝州海关副关长韩向成表示,海关与商务部门、药监部门加强联系配合,联合构建了“备案+证明+追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符合进口食品安全标准。

  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关将指导企业用好药食同源商品通关便利化改革政策,满足食品加工企业对该类商品的进口需求。(完)

 
举报 收藏 打赏
今日推荐

免责声明

本网站(以下简称“本站”)提供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或转载,仅供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承担责任。我们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所有合法权益,但由于互联网内容的开放性,本站无法核实所有资料,请用户自行判断其可靠性。

如您认为本站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675867094@qq.com。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尽快审查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内容)。本站内容均为互联网整理汇编,观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谨慎决策,如发现涉嫌侵权或违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合作联系方式

如有合作或其他相关事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