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4.97亿 发行价2.07元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040090)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3日讯 兴源环境(300266.SZ)昨日晚间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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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3日讯 兴源环境(300266.SZ)昨日晚间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兴源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奉科技”)。2025年5月12日,锦奉科技已与兴源环境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价格为2.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兴源环境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兴源环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4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兴源环境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兴源环境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前,锦奉科技持有上市公司193,894,67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48%,锦奉科技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70,678,8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5%。锦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比例为17.03%。锦奉科技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奉化区国资中心”)。

本次发行完成后,锦奉科技持有兴源环境股权比例为24.19%,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奉化区国资中心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兴源环境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10%,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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