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智能知识库优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1: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仁萍、张明立、朱传好、李金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商务):025-58528613 师老师(技术):025-585286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仁萍、张明立、朱传好、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 ||
附件: | |||
附件1 | 52D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智能知识库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W0000-20255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智能知识库优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2019年以来,江苏省税务局通过采购专业化服务方式,持续推进12366热线系统的智能化建设。目前已实现了以12366智能知识库为支撑的热线电话和线上智能服务,在热线导航、咨询解答、坐席辅助等方面通过智能技术提升服务质效。为保障12366智能服务的稳定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拟通过采购专业化服务方式对智能知识库进行运维优化。服务目标:保证智能知识库的实时更新和保证12366系统智能服务功能的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6.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需提交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交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代理机构项目编号末3位+公司名称”字样。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461737635@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8月以来不少于1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材料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8月以来不少于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是指: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保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商务):025-58528613 师老师(技术):025-58528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佟仁萍、张明立、朱传好、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张明立、朱传好、李金楠
电 话: 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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