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西南门及广场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10:3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车佳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90593113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24-8698257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车佳忆024-83961750-807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西南门及广场改造工程澄清文件(三).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BID2-159-2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西南门及广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再次说明,本项目暂列金额为480000元(含税,不记取其他费用),施工单位按此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85页、94页提及的所选产品的合格证、3C认证及配电箱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投标时不必提供,由中标人进场提供。
3. 上述问题已在发出的澄清文件中说明,或改动未给投标人带来额外准备工作,故开标截止时间不予延期。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 陈老师024-86982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车佳忆024-83961750-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电 话: 13390593113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