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品目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

联系电话:400-962-39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1:1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7-828877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查女士0797-6625131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女士0797-8288779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KSWZFCG-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74页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米面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蛋类属于农、林、牧、渔业;副食品、调味品、奶制品、干货类等其他物资属于工业。

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更正为: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明间:2025年7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2号        

联系方式:查女士0797-662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联系方式:郭女士0797-828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0797-828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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