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再推试点:金融租赁SPV扩容至动力电池等四类租赁物

内容摘要  中新社上海7月17日电 (记者 李姝徵)7月1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在融资租赁领域再推创新举措。在当日举行的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支持租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发布仪式上,临港新片区发布“临港新片区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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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上海7月17日电 (记者 李姝徵)7月1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在融资租赁领域再推创新举措。

  在当日举行的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支持租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发布仪式上,临港新片区发布“临港新片区金融租赁项目公司扩大业务范围试点”新政。

  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局长綦相表示,此次试点将原金融租赁项目公司租赁标的物范围放宽至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等四种设备,且业务主体放宽至全国范围金融租赁在临港设立的SPV(特殊项目公司)。

  交银金租、农银金租、招银金租、太平石化金租、浦银金租、长江金租6家金融租赁公司作为首批试点企业正式签约。

  试点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临港新片区开展项目公司业务创新试点,以及以设立项目公司方式开展新能源产业设备、动力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工业母机融资租赁业务。二是适用对象不仅限于上海辖内机构,而是面向全国的金融租赁公司。三是要求上海金融监管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做好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价,指导相关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挥融资租赁特色优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加快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当日,临港新片区“全面深化融资租赁创新发展试验区”正式揭牌。(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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