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品目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采购单位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7: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

联系电话:400-962-39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
预算金额¥196.94355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智工
项目联系电话13770508001
采购单位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工 025-8633561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智工(13770508001)、杜工(15996240408)

项目概况 总队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R-FW-20250623-03

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6.9435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9435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总队机关食堂服务。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至 202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

方式:具体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获取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1.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第1.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1.9所属行业:餐饮业

2、其他补充事宜

2.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2.2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2.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2.4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5份(一正肆副),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6号        

联系方式:杨工 025-8633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号顶健大厦2103室            

联系方式:智工(13770508001)、杜工(15996240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智工

电 话:  137705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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