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照流片地认定

内容摘要IT之家 4 月 11 日消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今日发布《 关于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的通知 》,表示“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即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建议

联系电话:400-962-3929

IT之家 4 月 11 日消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今日发布《 关于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的通知 》,表示“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即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建议:“‘集成电路’无论已封装或未封装,进口报关时的原产地以‘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为准进行申报。”

IT之家获悉,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由全国半导体界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MEMS、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设计、科研、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单位、专家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

免责声明

本网站(以下简称“本站”)提供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或转载,仅供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承担责任。我们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所有合法权益,但由于互联网内容的开放性,本站无法核实所有资料,请用户自行判断其可靠性。

如您认为本站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675867094@qq.com。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尽快审查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内容)。本站内容均为互联网整理汇编,观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谨慎决策,如发现涉嫌侵权或违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合作联系方式

如有合作或其他相关事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