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浙海事部门携手构建“新三样”出海“直通车”

内容摘要  重庆4月10日电 (张旭)重庆海事局与宁波海事局9日在渝正式签署《“新三样”出海“直通车”服务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标志着渝浙两地海事部门在服务“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海运出口领域的协同监管与服务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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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4月10日电 (张旭)重庆海事局与宁波海事局9日在渝正式签署《“新三样”出海“直通车”服务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标志着渝浙两地海事部门在服务“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海运出口领域的协同监管与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实施。

  合作将以“全链条一体化”为核心,通过联合查验、标准互认、信息互通等创新举措,为中国西部“新三样”产业集群融入全球供应链提供“海事最优解”。

  据海事部门介绍,重庆是中国西部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光伏组件出口集聚区,2024年“新三样”出口同比增长23.8%;宁波舟山港作为全球第一大港,承担着长三角及长江中上游地区60%以上的“新三样”海运出口。此次合作是两地落实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建设,破解“新三样”运输中跨区域监管标准不统一、重复查验等痛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区域协作的成功示范。

  《备忘录》聚焦渝甬两地“新三样”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协同监管,从标准、查验、通关、信息四个维度打造高效监管服务链。

  在标准维度,两地海事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查验程序和标准,确保两地执法尺度一致、结果互认。在查验维度,两地将海事开箱查验环节前置到物流运输开始之前,通过现场查验和信息化手段远程监管,指导企业一次装箱到位。

  在通关维度,两地配套“离场免检”政策,在装箱地完成装箱查验,原则上中途不再开箱检查,实现“全程不开箱,下车即上船”,大幅减少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在信息维度,两地海事部门建立实时信息交换机制,联合查验问题及整改结果同步通报,确保监管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完) 【编辑:邵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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