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中关村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

内容摘要中新经纬6月20日电 中关村20日早间公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涉及金额235.20万元。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闽01执恢171号】,裁定

联系电话:400-962-3929

中新经纬6月20日电 中关村20日早间公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涉及金额235.20万元。

公告截图

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闽01执恢171号】,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财产。

经核实,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天空)与福州华电、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托普天空向福州中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所致。2001年托普天空委托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向福州华电提供1500万元贷款,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了担保,后福州华电未偿还贷款。

2005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榕民初字第214号】,判决公司对福州华电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2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闽民终字第531号】,维持原判。后托普天空申请强制执行,因福州华电不具备还款能力,公司被强制履行担保责任,福州中院分别扣划公司持有的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偿付至托普天空,即:公司已代福州华电向托普天空清偿债务25715971.12元。2009年4月25日福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06)榕执行字第132-5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托普天空主张,截至2010年2月5日福州华电和公司仍欠其贷款本金1844888.17元,利息493508.99元,共计2338397.16元尚未清偿,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对公司的影响方面,中关村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涉及资金共计23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5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5%,冻结金额占比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上述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情况不属于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告称,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尽快推进与相关方协商调解以及向法院申请解除账户冻结的相关工作,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执行异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官网介绍,中关村1999年成立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目前公司已在医药、医养、健康品、投资四大板块拥有十多家理念先进、管理规范、产品过硬、极具行业竞争力的高品质企业。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6.16亿元,同比增长1.63%;归母净利润1575.64万元,同比增长35.47%。

二级市场上,中关村19日收跌3.09%报5.01元,公司最新市值37.73亿元。(中新经纬APP)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

免责声明

本网站(以下简称“本站”)提供的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收集或转载,仅供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承担责任。我们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所有合法权益,但由于互联网内容的开放性,本站无法核实所有资料,请用户自行判断其可靠性。

如您认为本站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675867094@qq.com。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处理。收到投诉后,我们将尽快审查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侵权内容)。本站内容均为互联网整理汇编,观点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谨慎决策,如发现涉嫌侵权或违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处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合作联系方式

如有合作或其他相关事宜,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