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乳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其他淡水养殖产品,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食用菌,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畜禽产品/禽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含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0日 17: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功辉大厦18楼安徽永涵管理咨询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功辉大厦20楼安徽永涵管理咨询公司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璇、笪媛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5-2229935、222948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含山县环峰镇竹园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卫阳 0555-43319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5-2229935、2229486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04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专区
方式:(1)供应商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专区”网站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应按照网站用户须知进行网上注册。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采购,必须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专区”获取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网上注册、资料获取,电子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62-3929转5咨询。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功辉大厦18楼安徽永涵管理咨询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功辉大厦20楼安徽永涵管理咨询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含山县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含山县环峰镇竹园路58号
联系方式:卫阳 0555-4331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联系方式:0555-2229935、2229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璇、笪媛媛
电 话: 0555-2229935、222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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