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与业绩表现挂钩

内容摘要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于近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据介绍,行动方案优化主动管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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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于近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

  据介绍,行动方案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

  与此同时,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在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引导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围绕投资者最佳利益,全面优化投资研究、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市场推广等资源配置,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努力给投资者带来更优回报。加快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便利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

  行动方案还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优化基金注册安排,推出更多场内外指数基金和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促进权益类基金创新发展。强化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力,充分发挥其体现产品定位、衡量产品业绩的作用,对基金投资业绩全面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提升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平衡发展。(完)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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