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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2次答疑公告

2025-07-01 21:46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1日 20:5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项目联系电话027-83763018
采购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汉刚、027-88386160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彦豪、陈芳铭、田翠、027-83763018
附件:
附件1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2次答疑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类A26公招字[2025]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2次答疑公告

各申请人:

现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楼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申请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1:招标文件申请人须知1.4.2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是否需要填写?如需填写,是否只需盖牵头人的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即可?

回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果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如果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分包,因此联合体协议书不需要填写。

 

问2: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接受分包合同的乙方盖单位章及签字是否需要?还是只要盖申请人的单位章及法人代表章即可?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的应是有效协议书,需要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余汉刚、027-88386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李彦豪、陈芳铭、田翠、027-83763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彦豪、陈芳铭、田翠

电 话:  027-8376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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