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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第2次)中标(成交)公告

2025-06-17 21:06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服务/其他服务,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苍南县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8:15
评审专家名单汤毅民、潘晓微、佟红、陈晓燕、王靖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7-8618518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0577-59926053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鲍先生0577-86185186

一、项目编号:MB16149791739929110651(招标文件编号:GHPM-20240120B)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孙家洋村(鞋业园区D区23幢)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第2次)

折扣率(%):86.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第2次)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毅民、潘晓微、佟红、陈晓燕、王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详细评审情况

 

中标供应商

投标价(折扣率)

评审总得分

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

86%

89.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77-59926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鲍先生0577-86185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先生

电 话:  0577-861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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