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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控股股东方9天减持111万股 上市见顶扣非连亏

2025-05-12 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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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华骐环保(300929.SZ)近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刘光春、兰萍通知,刘光春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华骐环保股份1,057,3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0.80%;兰萍于2025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华骐环保股份50,0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0.04%。二人9天合计减持110.73万股,减持比例为0.84%。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刘光春、胡一强、李明河和兰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80%减少至26.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刘光春、兰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前,华骐环保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3,346,4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刘光春和持有公司股份2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股东兰萍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1,3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华骐环保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65万股,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焱武、刘依然。

上市首日,华骐环保盘中最高报53.45元,为上市以来最高点。

华骐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7亿元。华骐环保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1.13亿元。华骐环保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50亿元,1.20亿元用于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1.00亿元用于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1.30亿元用于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华骐环保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906.2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3018.8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1002.83万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71.70万元。

华骐环保2022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82,583,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35,802.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9,549,8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2,132,956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华骐环保2024年营业收入为2.79亿元,同比下降2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2亿元,上年同期为0.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42亿元,上年同期为-0.0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8亿元,上年同期为0.51亿元。

2025年第一季度,华骐环保营业收入为0.75亿元,同比增长94.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2亿元,上年同期为-0.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01亿元,上年同期为-0.0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2亿元,上年同期为-0.25亿元。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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