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南阳政采磋商-2025-40 |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灶食材配送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南阳政采磋商-2025-40-1 | 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个办公区公务灶食材配送 | 河南优库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雪枫东路18号(宛美物流园) | 1,914,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81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灶食材配送项目 | 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个办公区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年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曹延(评审组长)、杨雪玲、谢泽勇(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27,968.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地址:南阳市范蠡路700号 |
联系人:白书义 |
联系方式:1383896678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宛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706号 |
联系人:闫雪 |
联系方式:0377-618267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闫雪 |
联系方式:15539958971 |